交通事故發生后,在確定了雙方的責任承擔后,就涉及到理賠的問題了,理賠數額的多少是根據雙方在車禍中的責任來承擔的。但是在現實中可能出現車禍理賠錢少了,面對理賠太少我們該怎么辦?對于這樣的疑問,下面小編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理賠太少該怎么辦?
對于出現了交通事故,人們可以選擇私了也可以選擇公了,走法定的程序。但是面對理賠沒有根據雙方責任賠償,理賠太少時,人們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 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八)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九)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確定了雙方的責任,在選擇賠償方式上還是選擇建議大家選擇公了比較好,如果對方在車禍理賠中沒有按照責任給予相應的賠償標準,車禍理賠錢少了,大家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車禍理賠的知識,如果大家還有什么需要可以致電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