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道路上的汽車越來越多,發生交通事故似乎成為了一種不可避免的事情,那么假如說,剛買的一輛新車停在路邊被別人撞了,事故判定是對方全責,那么在理賠的時候,我們可以管他要車輛折舊費嗎?
這里所說的折舊費就是指車輛貶值費,比如說我們的車輛在沒有被撞之前可以賣到10萬元,而在出了事故后車輛卻只能賣8萬了,這2萬元的差價,肇事者到底該不該出呢?今天咱們就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其實對于車輛折舊費這一問題,個人始終覺得肇事者應該出,畢竟新車被撞了擱上誰誰也心疼,但是在現實中,由于沒有一個衡量索賠的標準以及明確的規定,所以就出現了賠不賠還要看肇事者的心情。換句話來說,即便是人家知道你的損失比較大,人家就是不賠你,你也沒辦法。
可能你會想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這一路徑可是非常麻煩的,譬如你說你的車輛在沒撞之前值50萬,這該怎么舉證?被撞后只能賣30萬了,又怎樣舉證?或許在肇事者的眼里你的車還能賣50萬呢,只不過是你沒有找到買家而已,等等類似需要舉證的事情還有很多,總之要想通過這種途徑來管對方要車輛折舊費還是非常困難的。
說現實點就是,對方能把全部的維修費用掏出來就已經很不錯了,你說你的車輛被撞后會貶值,那么肯定就是在賣的時候,如果你不賣車,那么也就不存在什么折舊費了,所以對方也就不會給你折舊費。而如果你此時要賣掉車輛,車輛售價因本次事故而低于了市場價,你想通過這樣的形式向法院申請折舊費,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無法實現的。就譬如你的汽車買的時候是幾十萬,被碰撞了一下,你要十幾萬的折舊費,你看看誰會理你這檔事。
曾經小編的一個朋友就遇到這樣一則事,剛買的新車還沒開回家呢就被別人追尾了,修車里里外外花了不到5000元,人家把車給你修好了,你還能管人家再要5000元的折舊費嗎?即便是你能張開這口,人家也不會給你的,你要去法院申訴車輛折舊費?先不說你能不能勝訴,單單時間上你都耗不起,所以說遇到這種事情只能自認倒霉就行了。
新車被別人撞了,事故判定對方全責,可以管他要車輛折舊費嗎?以上就是本人對于這樣一件事的見解和觀點,不知您對此還有沒有不同的看法和想法?歡迎在下方評論區內留言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