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我國采取的是尼斯商品分類,即商標分類表。商標或服務分類總共為45個類別,其中商品有34類,服務有11類。注冊商標的時候,很多企業都受到這樣的困擾,一個商標注冊多類別可以嗎?一個商標注冊多類別有什么注意事項?今天知呱呱知道網小編就給您從兩個方面細細道來。
2014年5月1日,我國正式開始實行新的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指出我國采取“一標多類”的商標制度,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標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無需重復多次進行提交申請。因此,品牌優生建議,注冊人可以從需要的角度選擇相應類別的申請。
首先,一個商標只發放一個注冊證,一標多類的也不例外,也就是說,并不是每申請一個類別就發一個注冊證。如果有部分類別被駁回,則會記載核準注冊的類別和核定使用的商標或服務。
其次,如果想要將一個商標注冊多類別的進行分割,也只限分割一次,并且只適用于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的駁回中,其他都不準予以分割。
最后,注冊的商標應與商品或者服務的類別相對應,因此品牌優生建議,在注冊時應對同一種類商品上的注冊商標進行近似商標查詢,這樣有助于提高在多類別注冊單一類別時的成功率。